Skip to content
  • 最新消息
  • 系所簡介
    • 關於系所
      • 表演藝術學系
      • 表演藝術暨華文音樂劇中心
    • 活動花絮
    • 各項法規
    • 畢業優秀校友
      • 大學部
      • 碩士班
  • 招生資訊
    • 大學部
    • 碩士班
  • 課程資訊
    • 修業資訊
    • 研究生表單下載
    • 職涯導航
  • 系所成員
    • 講座教授
    • 專任師資
    • 兼任師資
    • 退休教師
    • 行政人員
  • 知音劇場
  • 相關資源
    • 場地器材及資源
    • 相關網站
    • 獎助學金
    • 行事曆
  • English
Menu Close

修業資訊

學士班
碩士班
本學期課表
課程綱要查詢
教育學程
修業規定
課程架構
課程地圖
專業學分學程
能力指標
修業規定

【表演藝術學系學士班】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修業規定(110.04.28)(110學年度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修業規定(109.11.04)(109學年度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修業規定(109.04.22)(109學年度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修業辦法(108.10.17)(108學年度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修業辦法(106.10.12)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修業辦法(105.10.12)

【雙主修實施要點】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學系學士班_雙主修實施要點(115.06.12)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實施要點(110.09.16)
    (▲110-2甄選本學程雙主修生通過者起適用)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實施要點(110.02.25)
    (▲109-2甄選本學程雙主修生通過者起適用)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實施要點(108.10.07)(108起適用)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實施要點(106.10.12)(106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實施要點(101.06.28)(105前適用)

【表演藝術學系學士班轉系】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轉系辦法(105.02.24)
課程架構

【表演藝術學系學士班】

  • 表演藝術學系學士班課程架構表(115學年度起適用) (NEW)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架構表(114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架構表(113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架構表(112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架構表(111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架構表(110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架構表(109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架構表(108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架構表(107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架構表(106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架構表(105學前度起適用)

【表演藝術學系學士班雙主修】

  • 表演藝術學系學士班雙主修課程架構表(115學年度起適用) (NEW)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課程架構表(114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課程架構表(113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課程架構表(112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課程架構表(111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課程架構表(110學年度起適用)
    (▲109-2甄選本學程雙主修生通過者因介於制度轉換期,得選擇適用109學年度課程架構,或選擇110學年度課程架構)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課程架構表(109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課程架構表(108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課程架構表(106學年度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課程架構表(105學年度以前適用) 
課程地圖
  • 表演藝術學系學士班課程地圖-自115(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地圖-自114(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地圖-自110(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地圖-自110(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地圖-自108(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地圖-自107(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地圖-自105(起)適用
  •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課程地圖-自104(起)適用
專業學分學程

1.【音樂劇訓練與實踐專業學分學程|The Specialization Program of Musical Theatre Practical Training】

音樂劇在我國藝文界中已佔有重要地位。其結合音樂、戲劇與舞蹈等多元表演形式,兼具高度的藝術整合性與娛樂性,並作為一種高度協作的藝術型態,有效促進劇場導演、作曲家、編劇、演員、編舞、設計等不同專業領域間的交流與共創,對臺灣整體藝文產業的推動與整合發展具有關鍵作用。本「專業學分學程」以實作為核心,課程涵蓋表演呈現、肢體運用、歌唱技巧、排演實務、導演實務與演出製作等面向,旨在建立學生對各項表演藝術專業知能的基礎,進一步培養其對音樂劇的實務興趣與創作能量,並鼓勵跨領域合作,激發更多元的藝術創新與實踐可能。

2.【音樂劇理論應用專業學分學程|The Specialization Program of Musical Theatre Theory and Application】

本學程旨在深化學生對於音樂劇理論的理解,並將其轉化為具備產業競爭力的應用知能。相對於「訓練與實踐」學程側重於舞台表演技術,「理論應用」學程則聚焦於文本研究、史學觀點、當代趨勢及跨媒介的改編與轉譯。

課程設計從基礎的戲劇文本導讀出發,結合西洋戲劇史與音樂劇發展史的縱向脈絡,進而探討當代音樂劇的創新專題。此外,本學程亦納入編舞邏輯與改編實務,培養學生從「評論者」跨越至「創作者」或「轉譯者」的思考能力。目標是為臺灣表演藝術產業培養具備深厚人文底蘊、敏銳審美觀點與實務改編能力的多元人才。

//專業學分學程規劃表_音樂劇理論應用
 

3.【音樂劇之舞蹈實踐專業學分學程|The Specialization Program of Dance Practice in Musical Theatre】

音樂劇作為高度整合的藝術,其舞蹈不只是純粹的技術展現,更是「身體敘事」的延續。本學程針對音樂劇表演者所需的肢體多樣性進行設計,主軸定為「基礎紮根、身體敘事、創意實踐」。

課程設計上,除了保留表演與歌唱的基礎整合課程外,核心聚焦於芭蕾與現代舞的基礎訓練,以建立紮實的身體線條與重力控制;進而透過舞蹈即興與技巧指導,開發學生的肢體創造力與觀察修正能力。最後,結合音樂劇編舞課程,使學生能將技術轉化為舞台上的戲劇張力,培養具備優異舞蹈表現力且能理解創編邏輯的表演人才。

//專業學分學程規劃表_音樂劇之舞蹈實踐

4.【音樂劇之音樂實踐專業學分學程|The Specialization Program of Musical Theatre Music Practice】

音樂劇是以「音樂」為敘事核心的表演藝術,音樂的精準執行與深度詮釋是決定演出品質的關鍵。本學程旨在針對具備表演熱誠的學生,提供系統化的音樂技能訓練。從基礎的「讀譜與節奏」紮根,建立精確的音樂語感;透過四個層級的「音樂劇歌唱訓練」,由淺入深地開發發聲技術、聲音表現力及角色詮釋能力。最終透過「說唱文化」的跨領域探索或「編曲實作」的創作訓練,達成從「演唱者」轉化為「音樂詮釋者與創作者」的目標。本學程強調音樂理論與舞台實踐的結合,培養具備高度音樂素養的專業音樂劇人才。

//專業學分學程規劃表_音樂劇之音樂實踐

5.【藝術行政專業學分學程|The Specialization Program of Arts Administration】

表演藝術的永續發展不僅仰賴台前的演出,更取決於幕後專業行政團隊的運作。本學程旨在培養具備「藝術鑑賞力」與「產業執行力」的複合型管理人才。課程設計從基礎的藝術理論與美學鑑賞出發,銜接至核心的市場分析、產業實習與資源整合。最終透過總整課程的企劃實作與節慶營運,訓練學生在真實產業環境中的問題解決能力與專案管理技巧,縮短產學落差,為臺灣藝文產業注入具備國際視野與實務經驗的行政新血。

//專業學分學程規劃表_藝術行政

6.【音樂劇與國際表演藝術專業學分學程(EMI)|The EMI Specialization Program of Musical Theatre and International Performing Arts】

隨著表演藝術產業全球化,具備國際溝通能力與跨文化視野的專業人才需求與日俱增。本學程全案採用全英語授課(EMI),旨在提供學生一個國際化的學習環境,接軌國際劇場趨勢。課程主軸結合了「理論研究」與「當代實作」,不僅深度剖析音樂劇從百老匯到全球各地的發展脈絡,更納入當代後戲劇劇場、沈浸式技術及藝術節製作等新興議題。透過與國際案例的對話,培養學生在全英語環境下進行藝術評論、提案與創作的能力,提升其在國際藝文市場中的競爭力。

//專業學分學程規劃表_音樂劇與國際表演藝術

 

註:專業學分學程是自114學年度起推出的「學系主導」專業學分學程,以各教學單位課程架構內課程為主,明確呈現主軸方向、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供學生系統化修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專業學分學程須知

能力指標

能力指標

表演藝術學系

電話:(02)7749-5485或5487
傳真:(02)3393-6131
信箱:gipa@deps.ntnu.edu.tw

系所位置

地址:106010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1號綜合大樓9樓

相關連結

  • 知音劇場Opens in a new tab
  • 表演藝術暨華文音樂劇中心Opens in a new tab

社群網站

  • Opens in a new tab
  • Opens in a new tab
  • 網站導覽
Copyright © 2023-2026 NTNU. 本網站內容由表演藝術學系維護。
Close 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