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藝術研究所暨學士學位學程徵聘「舞蹈專長」約聘教師,收件至114/6/1止。
約聘教師 (需求⼈數:1名)
【職務名稱】 | 約聘教師 |
【工作地點】 | 校本部 |
【用人單位】 | 表演藝術研究所 |
【刊載日期】 | 114年5月13日 |
【收件截止日】 | 114年6月1日 |
【聯絡人】 | 黃映娣 |
【聯絡電話】 | 02-7749-5487 |
【電子郵件】 | gipa@deps.ntnu.edu.tw |
內容說明:
- 職稱名稱:約聘教師
- 名額:1名
- 學經歷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表演藝術相關系所碩士級(含)以上學位或同等學歷,或獲有教育部頒給之講師以上證書者。
- 學術專長:需具舞蹈專長,並具帶領大學部學術導師、學期演出製作、畢業演出製作及協助辦理系所活動之能力。以音樂劇編舞優先,主要協助開設大學部、碩班音樂劇創作、舞蹈與表演類型課程並製作音樂劇或肢體劇場演出。
- 資格條件:
- 於大專院校3年(含)以上教學經驗之教師或6年(含)以上相關領域工作實務經驗,或5年內需有兩件(含)以上於國家級或縣市級表演場館舉辦之音樂劇編舞作品。
- 需協助本所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應繳資料(請依序排列後,裝訂成乙冊)
- 本校約聘教師提聘表。
- 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影本、學歷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
- 講師級(含)以上證書影本(若無則免檢附)。
- 請詳可開授課程科目及教學大綱。
- 自傳。
-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例如:獲獎證明、教學經驗、教材、評審、著作、計畫成果、演出成果或紀錄等。演出成果之影音檔請上傳至雲端或YouTube等平台,並將可閱覽連結寄送至本所電子信箱)。
資料繳交方式
- 繳交資料請一律紙本寄送,請註明應徵專長類別。
- 彙整「應繳資料」並裝訂成乙冊,以掛號郵寄至106010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1號綜合大樓9樓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研究所(請註明「約聘教師應聘資料-舞蹈專長」)
- 另請務必將「本校約聘教師提聘表」之可編輯電子檔及演出成果之連結,寄至承辦人員電子信箱(請勿轉換成PDF檔或其他型式)。
聯絡資訊
- 寄件地址:106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1號綜合大樓9樓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
- 本系網址:https://www.gipa.ntnu.edu.tw/
- 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7749-5487,
電子郵件:gipa@deps.ntnu.edu.tw
其他注意事項
- 初審通過後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複審面試,未達初審標準者恕不另行通知或寄回資料,請務必自行留存;經通知面試而未到者視同放棄。
- 應聘教師獲聘任後,應依據本校「約聘教師聘任作業要點」辦理。
- 應徵者請另至本校人事室徵才網站登入應徵資料。
- 本次徵才收件截止日為114年6月1日。(以郵戳為憑)
- 預計起聘日:114學年度。
- 請至本校網頁>行政組織>人事室>表單下載>聘免>下載「約聘教師提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