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暨學士學位學程申請擬自115學年度起整併為「表演藝術學系」說明會 Post author:gipa Post published:2024-05-28 本校表演藝術研究所暨學士學位學程業經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一次所暨學程事務會議決議通過,辦理系所調整申請案:擬自115學年起,停招「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新增「表演藝術學系」並與「表演藝術研究所」整併。 本申請案係因應110、111學年系所評鑑及專家建議,為積極響應國家發展計畫,以促進臺灣原創內容、海外輸出文化內容,並建立更為完善的學系,將申請成立「表演藝術學系」,發展國內表演藝術教育、奠定我國文創產業發展重要基石。 「表演藝術學系」成立後,不影響現有系所未畢業生之權益。未來課程將由現任教師所開設課程進行整併,亦不影響教師流向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