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本校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請轉知貴屬師生,並於11 0年3月19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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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要點」辦理(附件1)。
二、為協助有特殊學習需求及學習困難學生,並鼓勵學生投入服務學習,爰辦理旨揭方案,獎助學生擔任課業輔導員,提升受輔學生之學習成效,申請期程及方式如下:
(一)申請期程:110年2月22日(星期一)起至3月19日(星期五)止,並於110年4月7日(星期三)於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網頁公告通過名單。中心將依經費來源調整通過申請之件數,相關訊息請見中心網頁行政公告。
(二)申請方式:
1、填妥「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申請書」(附件2),核章後於申請期限內擲交教學發展中心。
2、經審查通過之課輔員,需於課輔結束後提交課業輔導學習紀錄(附件3)。
3、相關表件亦可至教學發展中心網頁下載(中心首頁→學習促進→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網址:https://www.ctld.ntnu.edu.tw/

《附件下載》

附件1_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要點(點此下載)

附件2_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申請表(點此下載)

附件3_課業輔導學習紀錄(點此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