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師資生擬修習108新版教程相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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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培】師資生擬修習108新版教程相關辦法

主  旨:檢送107學年度(含)以前取得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師資生改修習108學年度(含)起經教育部核定或備查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申請表。

說  明

  • 依本校109年11月23日修正「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程修習辦法(108學年度起師資生適用)」,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本辦法經教育部備查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適用之。第二款規定:107學年度(含)以前取得師資生資格,經培育學系所同意,選擇改採本校108學年度(含)起經教育部核定或備查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規範修習課程者。
  • 本校107學年度(含)以前取得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師資生,可自行選擇「維持原修習課程之版本」或是「更改修習108年課程版本」。
  • 欲更改修習108年課程版本者,請填具所附申請表,經專門科目規劃系所、師培學院同意後辦理。
  • 更改修習課程版本,須配合各學系所為108學年度師資生規劃之開課時程修習課程;且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均須改修習108年或是最新版本。

 

詳細資訊請參考

108臺師大教程更改修習版本_函

108臺師大教程_更改修習版本申請表(o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