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115學年度第二學期藝術行政實習計畫甄選辦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培育表演藝術人才並結合學用合一,本場館持續規劃藝術行政實習專案,提供學生至本場館參與實務訓練之機會。
二、實習招募對象為研究所或大學部在學學生,實習期間自明(116)年1月至6月,為期5個月。為鼓勵全程參與之實習生,本場館於實習期滿後提供每人新臺幣四萬元獎學金。
三、本案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截止。貴系如有意願推薦學生參加且學生能完整配合實習期程,請於10月31日前洽本場館人資組(02-3393-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