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115學年度第二學期藝術行政實習計畫甄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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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115學年度第二學期藝術行政實習計畫甄選辦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培育表演藝術人才並結合學用合一,本場館持續規劃藝術行政實習專案,提供學生至本場館參與實務訓練之機會。
​二、​​實習招募對象為研究所或大學部在學學生,實習期間自明(116)年1月至6月,為期5個月。為鼓勵全程參與之實習生,本場館於實習期滿後提供每人新臺幣四萬元獎學金。
​三、​​本案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截止。貴系如有意願推薦學生參加且學生能完整配合實習期程,請於10月31日前洽本場館人資組(02-3393-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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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 2026-10-19T104952.063

附件二 (39)

附件三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