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學生選拔】
選拔對象:
凡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 GPA3.5 以上(不包含上學年休學者)且前一學年未受懲處者。
選拔標準:
學生在學期間優秀表現至少符合下列兩項且有具體事蹟,足為學習楷模者,得經學系遴選為優秀學生。
(一)參與校內外活動,服務社會,熱心公益,足資同儕楷模者。
(二)發表創作、發明、設計、技術專利或研究成果,能增進校譽者。
(三)代表本校參與國內外各項運動競技比賽,成績卓越者。
(四)擔任班級、學生會、學生議會或校內外社團幹部,足為同儕表率者。
(五)參與國內外各項藝術人文相關比賽、表演及展覽等活動,表現優異者。
(六)具其他相當上列各款優秀表現者。
獎勵與表揚:
(一)頒發當選證書乙紙及獎學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
(二)於學務會議或重要集會頒獎表揚。
應繳資料:「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推薦表(需檢附相關佐證資料,請寄至yingmin@ntnu.edu.tw,林助教)
申請方式:登入校務行政系統→學務相關系統→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優秀學生申請)→填寫並列印推薦表(遴薦人簽章處空白即可,由系辦統一辦理後續)
【傑出學生選拔】
選拔名額及方式:
1. 本學期音樂學院得推薦1名大學部候選人。
2. 凡本校學生在學期間當選傑出學生以一次為原則,惟就讀不同學制時得以不同事跡推薦。
3. 如有對國家、社會特殊貢獻表現之學生,得專案推薦,不受學院名額之限制。
獎勵與表揚:
(一)頒發獎牌乙座、當選證書乙紙及獎學金新臺幣 2 萬元整。
(二)於校慶或重要集會頒獎表揚。
應繳資料:「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推薦表(需檢附相關佐證資料,請寄至yingmin@ntnu.edu.tw,林助教)
申請方式:登入校務行政系統→學務相關系統→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傑出學生申請)→填寫並列印推薦表(推薦人簽章處空白即可,由系辦統一辦理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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