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同學,111學年度將開設兩年開一次的「表演藝術科教材教法」課程,請有需求的師培生同學務必記得修習此門課程。
另,由於應至少修習教育專業課程12學分,方可修習「表演藝術科教材教法」課程,故除可於當學期選課即修滿應修習之教育專業課程12學分外,即可同步加選「表演藝術科教材教法」課程。
若有因畢業在即者,需趕在本所開設此門課程時提前修畢,亦可於本校教務處公告的期間內,利用「學生特殊原因專案申請加選單」之方式,加選此門課程。
http://www.aa.ntnu.edu.tw/course/super_pages.php?ID=0course101&Sn=8
請同學互相轉知,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