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師培小教甄選簡章公告,申請期間:6/1~6/16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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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0學年度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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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期間:110年6月1日(星期二)至6月16日(星期三)。

二、申請方式:符合申請資格者,請自行檢附以下資料,並以email方式寄至臺師大表演藝術研究所暨學士學位學程承辦人員信箱(承辦人:張小姐,電子信箱:blairechang@ntnu.edu.tw)

  • (一)申請表(如附件1)。
  • (二)個人自傳及讀書計畫各3份(如附件2、3)。
  • (三)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
  • (四)曾經主修(或雙主修)臺師大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表演藝術研究所者,檢附畢業證書影本(正本審畢立即發還)。

三、申請資格:

  • (一)現在或曾經主修(或雙主修)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臺師大)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臺師大表演藝術研究所之本校日間學制在學(含錄取臺師大110學年度日間學制)學生(曾經主修、雙主修前開學系所者應修畢課程並於畢業證書註記有案)。
  • (二)於申請截止日前已正式錄取臺師大表演藝術研究所110學年度碩士班入學資格,且確定於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就讀者。
  • (三)學生每學期應無記過以上之處分及其他違法之情事。
  • (四)學士班學生:在學期間學業總平均積分GPA 2.44以上。碩士班學生:在學期間學業總平均積分GPA 3.38以上。碩士班學生於臺師大學制內尚無學業平均積分者,依其學士班畢業學業總平均積分,做為審核依據。

四、甄選方式及科目:

第一階段為「人格測驗」(110年6月18日(星期五)~110年6月20日(星期日))、第二階段為「口試」(110年6月23日(星期三),採線上視訊方式進行。),考生另須提出個人自傳、讀書計畫及歷年學業成績單供書面審查(繳交期限:110年6月16日(星期三))

更多詳細內容,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