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09-2圓夢育才助學金,申請期限至110/3/31(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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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109學年度第2學期圓夢育才助學金要點(附件1)暨新版獎學金系統學生端操作手冊(附件2)各乙份,請符合資格學生依身分別至線上申請,詳如底下說明。

說明:
一、本助學金每學期辦理1次,每名核發新臺幣1萬元整;獎助身分及名額詳如旨揭要點規定。
二、申請期限於110年3月1日至110年3月31日止,自本學期起將採線上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三、受獎助學生以當學期未領有校內及政府設置之其他獎學金者優先核發,請下列相關單位協助審查各類別學生(含在職班學生)資格:
(一)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中心。
(二)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及其子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三)原住民籍學生:學生事務處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四)僑生、外籍生:國際事務處。

附件:

附件1_109-2圓夢育才助學金要點(線上檢視)

附件2_獎學金系統學生申請操作手冊(線上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