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看過來!【傑出學生選拔】
109年10月14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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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繳交歷年成績單及自我推薦表(表格自行設計,且至少符合下列三項具體事蹟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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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對象:凡本校在學學生,歷年每學期學業成績GPA3.5以上,且未受懲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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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標準:學生在學期間傑出表現”至少符合下列三項”,且有具體事蹟,足為學習楷模或能增進校譽者,得經學院推薦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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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服務:能察覺與關懷社會議題,投入社會公益或服務活動,實踐公民責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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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能主動探究事理並發表設計、技術或研究成果,增進社會永續發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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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競技:參與校際性或國際性各項運動競賽,足彰顯體育精神,能提升校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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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才能:擔任組織幹部或參與國際交流活動,具溝通與合作能力,表現傑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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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藝術:投入藝術與人文相關展演、創作、計畫或比賽等活動,發揚美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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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其他相當上列各項領域傑出表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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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與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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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發誠正勤樸獎牌乙座、當選證書乙紙及獎學金新臺幣1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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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大功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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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校慶或重要集會頒獎表揚。
【選拔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