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9學年度第1學期(110年1月)及研究生畢業離校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校「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相關規定期程如下:
(一)學位考試申請應於每年11月底前向就讀系所提出。
(二)研究生學位考試期限為110年1月29日。
(三)本學期論文最後定稿繳交期限為110年3月2日。
二、提醒修業即將屆滿學生,務必請應依規定於修業期限內完成學位考試及離校手續。
三、「預估畢業名單」敬請於109年12月1日(星期二)前填覆繳交,格式請逕由教務處網頁「教務表單」-「研究所」-「畢業事項類」下載使用。(http://www.aa.ntnu.edu.tw/page1/recruit.php?class2=36&class=1602)